据《第一财经日报》,环境税法、房地产税法将沦为最近两年财税法律领域的重头戏。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专访的专家普遍认为,四中全会精神不会加快财税领域的法律。十八届三中全会审查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根本性问题的要求》,明确提出了财税体制改革的根本性方针,并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实施税收法定原则,将完备法律放到财税体制改革总目标的首位。
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还包括支出改革、税制改革以及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改革。其中,在税制改革中,六个比较突出的改革任务是,营改增、消费税、资源税、环境税、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。
最近两年内最有一点期望的应当是环境税法和房地产税法。2013年11月底,环境税方案请示至国务院,随后被载入三中全会决议。
该方案的核心内容是费改税,也就是将现行的针对重点污染物征税的排污费改回环境税。2014年4月通过的《环境保护法》也具体回应要依照法律规定征税环境保护税的,仍然征税排污费。
今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(微博)在一次论坛上公开发表回应,环境税法律议案最慢将于今年年底递交全国人大审查会,预计2016年前无法实施。不应减缓房地产税法律并主动推进改革。
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撰文认为,在确保基本居住于市场需求的基础上,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专责考虑到税收与收费等因素,合理设置建设、交易、保留环节税负,增进房地产市场身体健康发展,使房地产税逐步沦为地方财政持续平稳的收益来源。专家认为,房地产税法律要作好乘法也要作好除法。不要减少老百姓解决问题基本保障居住于条件的税负,留意解决问题好过去购房已缴纳70年土地产权酬劳的遗留问题,减低纳税人开销。
贾康在前述论坛上透漏,截至今年7月,房地产税法律还没列为全国人大法律工作的计划,年内也会有任何动作。他预计,最理想的情况是到2015年有一个可行性的文本,到2016年有可能有动作。
此外,财税配套改革中资源税的改革也是一项重头戏,随着近日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覆盖面积到煤炭行业,有财政部人士回应,资源税的税制还没几乎稳定下来,在可行性平稳之后,不会考虑到研究制订资源税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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